常用功能
功能导航
[民法典]需役地部分转让效果
第三百八十二条:【地役权对需役地及其上权利的不可分性】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部分转让时,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,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。
1分钟,获得律师专业解答
当前6,432位律师在线 , 99%用户的选择